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新增直接交易准入发电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6日 文号:沪发改能源〔2020〕90号)

沪发改能源〔2020〕9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市电力公司向我委提出除市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外的各类型发电企业平等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建议。经会同市有关部门审核,在目前已经开展直接交易的22家发电企业(沪发改能源〔2017〕204号)基础上,认定上海漕泾热电有限公司等共14家发电企业纳入2020年全市直接交易准入发电企业名录。现将新增名单印发,并通知如下:

一、请新纳入名录的各发电企业,抓紧按程序向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履行交易注册相关程序,并按照交易规则参与直接交易。

二、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以国家批复或省间协议为准。若容量发生变化,发电企业需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市内机组经上海电力调控中心核查认定后执行,华东统配机组经华东电力调控中心、上海调控中心共同核查认定后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