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制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文号:沪发改价调〔2023〕51号)
市交通委:
你委《关于商请优化虹桥枢纽停车场(库)长时停车收费标准的函》(沪交财〔2023〕928号)收悉。为利用价格杠杆适度分流非长时停车与长时停车,提高停车场所整体运行效率,减少拥堵现象,经研究,现将优化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以下简称“虹桥枢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函复如下:
一、非长时停放区域
1.小型车辆停放首2小时内每小时收费10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收费5元。
2.停放服务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按1小时递进;24小时以内计费上限时间为14小时,24—48小时以内计费上限时间为16小时,48小时及以上取消计费上限时间,按全部停放时间计费。连续停放实行每24小时累计收费。
二、长时停放区域
1.小型车辆停放每小时收费10元。
2.停放服务按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按1小时递进;24小时之内计费上限时间为6小时。连续停放实行每24小时累计收费。
三、免费停车时长
免费停车时长由有关经营企业根据停车场所运行情况、社会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对外公示后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上述规定与长时停放区域投入运营同步实施。《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浦东、虹桥国际机场机动车停放收费规定的复函》(沪价管〔2015〕1号)、《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虹桥枢纽西交通中心停车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的复函》(沪价管〔2017〕2号)、《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虹桥国际机场T1航站楼P1停车库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管〔2017〕6号)同时废止。
请你委协调相关单位做好连通虹桥枢纽的各种交通保障,落实完善车客流引导疏堵预案、高峰客流停车应急保障措施及周围道路停车秩序维护等工作,指导有关经营企业提前做好停车价格调整公示、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等工作。
特此函复。
附件:虹桥枢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