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1日 文号:沪发改高技〔2014〕99号)

沪发改高技〔2014〕9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26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1、符合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的企业,可牵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充分整合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力量共同申报。申报单位需承诺,若通过评审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创新平台的承担单位,将参与构建创新网络,以加强创新平台之间的协同。相关申请材料请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4号令)有关大纲编制,并请于2015年1月9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委,主要包括红头文件一份、纸质资金申请报告四份(双面打印)、所有材料电子版(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word、备案材料及其他所有附件存为一个PDF文档)。
    2、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园区积极支持申报单位办理备案、节能等相关手续,指导落实资金、环保、土地等相关建设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2600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