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2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9〕12号)、《上海市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16号)等有关精神,加强本市政府投资绩效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强化成本效益分析,加强成本管控,积极开展基建投资项目等的绩效管理,持续推动政府效能提高和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投资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将本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把绩效管理作为提高本市政府投资效益、加强项目监管的重要手段,科学设立绩效目标,认真实施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切实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做好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
二、强化成本效益分析
编制市级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对规划的重大项目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加强方案研究,降低成本费用,算好资金账、土地账、效益账,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和经济性。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分析功能定位,把握主导功能,区分支出责任,突出项目建设方案的适用性和经济性。对于投资特别巨大、工程复杂多变、影响广泛深远的重大项目,可单独开展成本效益分析。
三、严格事前绩效评估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绩效目标体系研究,绩效目标设置要突出适用性、相关性和可行性;要充分考虑政府投资用于建设支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还要充分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目标等批复要求。项目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随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报送投资主管部门,由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机构一并开展评估工作。投资主管部门在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审核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并与批复文件同步下达。
四、不断加强绩效监控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结合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监督检查等,依托上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重大建设项目库,对绩效目标实现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政府投资管理情况。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及时改进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落到实处;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要加强交流借鉴和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五、认真开展绩效评价
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评估工作,可结合项目验收、后评价等工作开展。项目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投资计划执行、投资项目管理等情况开展自评,并分析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的报告抄送投资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六、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年度政府投资申请、安排和分配的重要因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对于市发展改革委安排的资金所对应的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参照本通知开展绩效管理。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6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