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库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9日 文号:沪发改财金〔2021〕6号)

沪发改财金〔2021〕6号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切实保障试点项目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建立全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库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

前期我委已向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建立本市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沪发改财金〔2020〕58号),并会同市国资委向各区国资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等单位发布《关于开展本市国有企业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的通知》(沪发改财金〔2020〕57号),启动本市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工作。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试点项目库入库条件。

现将《通知》转发你单位,请对照《通知》要求的入库项目条件,并结合前期已梳理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填写《意向项目表》、《储备项目表》、《存续项目表》。如项目暂不满足相关条件,可单独备注说明;涉及跨行政区或打包项目的,请将所有子项目情况在附表中逐个列明。相关表格请于2月26日前报送我委,本次未及纳入的项目,后续可滚动更新和报送,前期已向我委申请纳入上海市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本次无需再次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库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联系人:胡鲁鹏       联系电话:23113934,1381668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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